獲知平台聲請程序
1. 填寫聲請狀(請至相關文件下載區下載)
- 偵查階段、執行階段:至地方檢察署臨櫃或提出書狀聲請。
- 審判階段:至地方法院臨櫃或提出書狀聲請。
- 聲請人身分資格:被害人或被害家屬
- 受理案件種類:人身侵害犯罪、強盜、擄人勒索、性侵害犯罪、其他案件。
機關受理案件
平台以電子郵件
通知帳號及預設密碼
受理機關審核
聲請資格
2. 開啟被害人刑事訴訟權益告知
- 平台以電子郵件通知案件進行情形。
- 聲請人亦可自行登入平台查詢聲請案件核准情形及歷程。
3. 接獲平台主動通知
- 偵查階段: 被告通緝到案、偵查結果、聲請羈押、撤銷羈押、強制處分。
- 審判階段: 分案、羈押、當庭釋放、判決結果、強制處分。
- 執行階段: 受刑人入出監、保外就醫、假釋徵詢(符合假釋資格)。